发布时间:2026-01-19 09:42:15.0 阅读人次:2392次 【打印本稿】
1.报价人资格要求中“3.1一般要求: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,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(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空压机维修)”修改为“3.1一般要求: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,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”;
2.报名截止时间由“2026年01月21日17:30”修改为“2026年01月23日17:30”。
3.现场踏勘时间由“2026年01月22日10:00”修改为“2026年01月26日10:00”。
4.报价截止时间由“2026年01月27日15:00”修改为“2026年01月29日09:00”。
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中以上内容同步修改。